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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四川:20条医保措施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日期:2022-12-08 14: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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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促进四川省中医药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四川中医药强省建设。《意见》提出支持中医药健康养老发展、支持中医创新技术等20条措施,2022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意见》指出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支持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中医药健康养老发展,促进“互联网+中医药”发展等。
 
      《意见》明确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支持中医创新技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调价评估;支持开展中医特需医疗服务,促进中药优质优价,对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的中药饮片,允许按照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进行销售等。
 
      《意见》指出支持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进中医药使用,将经国家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中成药配备、使用纳入监测评估;强化中医药在疫情防治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符合疫情诊疗规范的中医药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机制;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等。
 
      《意见》明确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加强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建立中医药临床应用的激励机制,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门诊共济保障中的作用等。
 
      《意见》还提出强化基金监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智能监控系统,健全综合监管制度等。